有個女孩對他說過,靈魂就像一塊蛋糕,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他,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
        部分的靈魂給你,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   但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因為給出去的,永遠也要不回來。  那一年,夏日將至,細雨紛飛,他的靈魂出現缺口,即便收集了許許多多的靈魂碎片,卻怎麼也拼湊不出完整……  如果你愛過也失去過,如果你心底還藏著那道傷痕(即便那道傷痕藏得很深很深,深到你以為你忘了它),你會懂得《夏日之詩》,一部最幸福的悲劇。


超越

二○○三年六月七日,下午五點半,我動筆寫了一部短篇小說,只有五集,字數大概是一萬字左右,那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五年後,二○○八年年初某日,深夜兩點多,我重新書寫一部小說,字數大概是六萬多,這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兩部《夏日之詩》完全不相干,也完全不相同,如果你讀過二○○三年版的《夏日之詩》,再看過二○○八年版的《夏日之詩》,我相信你不會把它們搞混,甚至你可能會認為,這兩部小說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
「吳子雲又變了。」好多人這麼說。
去年九月,《六弄咖啡館》甫上架沒多久,我就收到這樣的信,還有這樣的留言,他們說我又變了。當年寫《B棟11樓》的時候,就已經感覺到我的變化。《十年的你》出版之後,更是明顯地看見差別,然後《寂寞之歌》誕生,所有人都確定我跟以前不同了,再到去年的《六弄咖啡館》,大家都說,吳子雲又寫了一部好小說。
在感謝各位誇獎的同時,我還是會問自己,我的小說真的好嗎?坦白說,已經創作進入第十年的我,還是不知道自己寫得到底是好是壞,十年的光陰到底是把我推向前,還是讓我留在原地呢?我自己也沒有答案。如果銷售成績是一種「寫得好」的證明,那麼大概就是好吧。但是賣得好就表示寫得好嗎?對於這一點,我依然很心虛。
「那就寫贏自己好了。」我給自己定下了這樣的一個目標。
我依然是十年前那個想到某個好故事就會立刻動手把它寫完的藤井樹嗎?我想不是了,因為我已然變成一個不斷在證明自己能超越藤井樹的吳子雲。
「超越自己」是一個很好笑的動作,但做起來卻很刺激。
我有個朋友,他以前是個浪蕩子,每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書不會念,字也不太會寫,好事做沒幾件,壞事卻做到惹人厭,什麼打架飆車砍人偷竊等等的不良少年勾當他都做過,甚至他本身就是一個飆車族的帶頭者,進警察局的時間比他回家的時間要多個好幾倍。
十多年過去了,他現在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父親年邁之後,他就扛下家裡的事業,每天早上八點開工,晚上八點收工,回家洗完澡睡覺,明天繼續這樣的循環。他的生活變得很正常,他的收入不再是以前那種經由偷竊或是恐嚇得來的,而是靠自己的一雙手掙來的血汗錢。
「想到以前那個自己,真的覺得我浪費了好多時間。」他說。
「那現在覺得怎樣?」
「現在覺得超越自己的感覺很好。」
「什麼感覺?」
「現在我看見那些還在迷途中的不良少年,就像看見以前的自己,原來以前的我這麼可笑。而現在我超越自己了,每天都在為了未來努力著,不僅充實,而且很刺激。」他說。
他所說的感覺,我在這幾年的創作過程當中也在經歷著,我總會覺得自己以前寫的東西不如現在,而現在寫的也可能不如未來。
超越自己,是一種淘汰自己之後再肯定自己的矛盾行為,這些年來,每次下筆,我都在做這件事。當我下筆寫了一段文字,並在重複看了一遍之後會有「以前的我寫不出來」的感覺,就表示我淘汰了我自己,又贏了我自己。
這真的很刺激。感覺像是我踩著自己的屍體前進。
十年了,在這十年裡我出了十三本書,這個速度是快還是慢呢?如果純以數量來說,可能是算快的,但如果以超越自己的程度來說,這真的太慢了。當我用作品來記錄自己的成長,而時間也同時在前進的時候,我總有一種永遠追不上的感覺……
就快要三十二歲了,我是說我。與出版社簽下第一本書約的那一年,我才二十二歲,漸漸增長的年紀對創作來說或許是一種負累,也或許是一種精進,因為歲月帶來的,除了愈見成熟的思想之外,也帶來了一種叫作腦部活動力逐漸衰退症的毛病。
嗯,我承認,這個毛病是我唬爛的,因為沒有這種病。但是我也要承認,我愈來愈容易忘東忘西,明明前一秒才想到我該寫些什麼,下一秒就忘掉了。
不過,就算我再怎麼老,我也不會忘記要繼續超越自己的。

吳子雲 二○○八年初春 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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